工程建设地点: 德保县境内 。
工程规模:对德保县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净化设备进行采购 。
建设工期: /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标段 。
招标内容:对德保县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净化设备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 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消毒净化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或小微企业,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的投标。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不等同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桂财采(202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