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眼科及胃肠科手术器械一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医院对本项目采用 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DSY-SB2024-011
******医院眼科及胃肠科手术器械一批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医院改革的重大项目。现我院需采购眼科及胃肠科手术器械一批,就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面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院内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预算: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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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内障手术器械 | 10 | 套 | 88000.00 | 拒绝进口 |
2 | 玻切手术器械 | 2 | 套 | 45600.00 | 拒绝进口 |
3 | 眼科其他手术常用器械 | 2 | 套 | 24000.00 | 拒绝进口 |
4 | 胃肠科手术器械 | 1 | 套 | 31600.00 | 拒绝进口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4、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则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复印件;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开标时,《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谈判应答文件《承诺函》中做出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存在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由供应商在谈判应答文件《承诺函》中做出书面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谈判应答文件《承诺函》中做出书面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9、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项目授权书和保修、维修承诺函(免费保修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扫描件。
******医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投标要求:
************医院招采平台(******)进行线上投标报名(凡第一次登录的供应商均需先完成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投标)。
2、电子版投标文件************医院招采平台。
3、纸质************医院行政楼616室招标采购中心(不允许邮寄 / 跑腿)。
七、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五份副本(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 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采购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
3、投标文件的标书内容应当包含原件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4、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八、(评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9月14日下午16:00,行政楼616室,供应商被授权人代表请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签到。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院招标采购中心。
2、请投标供应商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联系人及电话:沈工 0755-******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医院
2024年9月2日